摘要:文、图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袁武把野生动物当成宠物养,这可能是违法行为!近日,佛山高明公安警辅人员在执勤过程中查获野生动物两只,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的当事人陈某被依法处理。警方提醒,相关法律规定,禁止非法猎捕、交易、食用受保护的野生...
文、图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欧阳志强 通讯员 袁武
把野生动物当成宠物养,这可能是违法行为!近日,佛山高明公安警辅人员在执勤过程中查获野生动物两只,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的当事人陈某被依法处理。
两只夜游鹤
当天,合和大道警务执勤点警辅人员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,当检查至尾箱时,民警发现可疑情况,尾箱放着一个白色编织袋编织袋内的物品不断抖动,执勤人员拦下白色小轿车,警辅人员对车辆尾箱进行检查,警辅人员迅速打开编织袋,里面露出两只灰色鸟类。
面对民警的询问,女车主陈某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是什么动物。民警通过查阅《野生动物图鉴》,发现这两只鸟类疑似“夜鹭”属于国家“三有”、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。
在进一步询问中,陈某称家中小孩喜欢鸟类,自己下乡游玩期间,看到两只小鸟十分可爱,于是从别人手中买下来,准备带回家给孩子当宠物。随后,民警将鸟只及涉事人员移交森林公安处理。经有关部门鉴定,该鸟类为夜鹭(俗称:夜游鹤)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陈某被依法罚款3000元人民币。
警方提醒,相关法律规定,禁止非法猎捕、交易、食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,因此市民在饲养宠物前,要了解是否属于受保护野生动物,切勿因个人的喜好漠视法律规定,否则可能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来源|羊城晚报•羊城派
责编|李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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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生 | 潘颖彤